国家《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场人员考核指导》方案出版通知

  国家《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场人员考核指导》方案出版通知


  2007年2月,原卫生部颁布《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》(卫生部令第52号),对传统医学师承人员指导老师的条件、师承人员和确有专长人员的考核条件及方式、处罚办法等均作了详细规定。同年,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依据52号令制定了《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实施方案(试行)》(以下简称实施方案)和《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大纲(试行)》(以下简称考核大纲)。

  近年来,各地纷纷开展了“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”的考核工作。我中心承接了多个省份的委托命题任务。为更好地系统把握传统医学师承教育的核心,科学开展中医药的传承和考核工作,进一步指导广大考生根据大纲进行系统复习,使考核工作更加客观规范,我中心组织专家编写了《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考核指导》(封面附后)作为考核大纲内容的细化与扩展。专家在编写时,充分考虑了其导向性、实用性,注重考生临床思维能力及岗位胜任能力的培养与提高,希望能对各省开展工作、考生应战复习有所裨益,对提高考生诊疗水平、为民众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有所助益。

  

 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

  2016年5月3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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